什么是人民防空专业队伍?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是根据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需要,按照专业系统组成的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群众性组织;是人民防空袭斗争的骨干力量。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是人民防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战时迅速消除空袭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敌空袭造成的损失,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保存战争潜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具有平战双重功能,平时协助有关部门抢险救灾,也是一支重要的突击力量。

  一、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种类与任务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运输七种队伍。其主要任务是: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抢险抢修队,主要负责抢修被破坏的交通、水、电、煤气等公用设施和其他工程设施。可分为道路抢修分队、桥梁抢修分队、电力抢修分队、煤气抢修分队、供水抢修分队和工程抢修分队。如电力抢修分队还可分为变电站抢修分队、配电抢修分队和线路抢修分队。其中工程抢修队主要负责搜寻抢救被掩埋在建筑物和工事内的人员及重要物资,抢修重要的建筑物和人民防空工事。

  医疗救护队,主要负责抢救、输送、治疗伤员;组织防疫灭菌;组织指导广大群众自救互救。

  消防队,主要负责火情观察,重要目标设施的防火、灭火,指导广大群众扑灭大面积火灾,必要时配合防化队执行洗消任务。

  治安队,主要担负治安、保卫、交通、照明等正常生活秩序的管理控制工作。

  防化防疫队,主要负责对核、化、生武器袭击或者我核、化、生工业设施遭到袭击后沾染、染毒地区的侦察、监测和标示,消除滞留危害,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和洗消,负责市、区指挥所及人民防空工程的防化保障,以及生产、生活环境的生物、化学安全保障。

  通信队,负责保障人民防空斗争的通信联络,重点是各级指挥所、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之间以及人民防空指挥所与当地党政机关和军队的通信联络;保障空情及警报的接收与发放。负责维护人民防空与城市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正常运转;抢修被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

  运输队,主要负责保障人员、设备及危险品的疏散及转移;运送重要的战备物资;保障其他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执行任务;运送伤病员;协助其他部门抢运生活、生产物资等。

  随着战争的发展和人民防空袭斗争的需要,为增强人民防空斗争的能力,有效地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借鉴科索沃战争南联盟民防成功的经验,还可以组建人民防空伪装、示假专业队,清爆作业专业队,信息网络专业队等,以提高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综合能力。

  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原则与方式

  组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行为,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抓紧抓好。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无论在平时还是在战时,都是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一支强有力的应急机动力量,能在遂行急、难、险、重的任务当中,发挥强有力的突击队作用。因此,必须明确各级各部门进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责任,明确组建的方式、原则和要求,确保落实。

  (一)组建的原则

  1、专业对口,平战结合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要本着有利于工作、生产、学习,又便于整组、训练和遂行战时、平时任务的原则进行组建。把平时担负的工作和战时担负的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平时做什么性质的工作,战时就担负什么性质的任务,做到专业对口、平战结合,既利于战备,又有利于生产、工作和完成各项任务。

  2、提高质量,保留骨干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专业技术性强,标准要求高,参加专业队的人员要符合基干民兵的条件,要把年轻力壮、专业技术好、综合素质高的人员,选到人民防空专业队伍里来。要加大高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的成份,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年龄不受民兵条件的限制。

  3、混合编制,条块组合

  为适应现代战争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作战能力,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应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与民兵建设统一筹划、统一组建、分级管理。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不要与担负预备役任务和支前等任务的民兵组织重叠,做到一兵一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编成要与工作、生产、行政组织相适应,干部的任免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军事部门共同任命。

  4、系统储备,随缺随补

  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情况复杂,瞬息万变,随时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为使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保持较强的遂行任务的能力,要按系统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力量,以满足人员补充和处置意外情况的需要。

  5、根据形势,按需组建

  为满足高技术条件下人民防空袭斗争的需要,各级应当以七种专业队伍为基础,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和敌情变化,灵活取舍,按需组建。

  (二)组建方式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应按照上述原则,由城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军事部门根据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提出计划,经人民政府批准,由以下主管部门负责组建。

  城建、公用、电力等部门组建抢险抢修队;

  卫生、医药部门组建医疗救护队;

  公安部门组建消防队、治安队;

  卫生、化工、环保等部门组建防化防疫队;

  邮电部门组建通信队;

  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运输队;

  红十字会组织依法进行救护工作。

  (三)组建要求

  高技术条件下,在全面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同时,要突出科技强队思想。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对策、提高新能力;要压缩数量规模,调整内部结构,提高质量效能;要扩展队伍职责,实现一专多能,走集约化建设之路。

  一是提高科技素质。随着我国劳动力结构的调整,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结构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要把那些技术精,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的人员选到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中来。要增加科研力量,技术力量,实现科技人员和一般人员比例的总体平衡。要把高科技知识学习,新技能培训作为人民防空训练的重点,提高人民防空队伍整体的科技水平。

  二是扩展职能。现行的七种专业队伍,要在原来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职能。如防化防疫队要增加环境保护职责,要防止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任务作为其战时的一项重要任务。通信队要增加计算机网络通信的维护任务;要增加电磁管制任务,对手机、对讲机等无线电设备用户实施有效控制;要根据要求以地方现有的电台等设备,积极配合军队的电子战行动。

  三是增加编制。一些新兴的生物、化学工业,要专门组建相应的新型防护队伍,用以消除这些工业遭敌袭击后所引起的次生灾害。一些大型企业和重要设施,要针对敌新空袭手段的威胁,增加相应的专业抢修队伍。

  四是增加训练经费。训练经费缺乏将严重制约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训练实际需要,增加训练经费以保障训练落实。